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

爱,我愿意……(cited)

爱,我愿意……
[福音论坛] 2005年重生,随着灵命渐渐长大,一个大大的问题,象拦路虎一样,凶神恶刹的,横陈在眼前,死死地堵在那里,绕不开,越不过,退不能,进不了。那就是:现代基督徒还要不要守神的律法呢?

当然,最有效的办法是祷告求问神了,可是我还相当小信,根本没指望这位宇宙的创造者对我情有独钟,他老人家在百忙之中腾出时间来,开窍我这糊涂如浆糊一般的脑子。请教身边的弟兄姐妹吧,他们大多是文盲半文盲的老年人,没通读过圣经,就是平时读几节,也是卡卡壳壳的,恐怕也难指点迷津,问台是讲道的,他们也不过初中高中文化程度,恐怕也问不出所以然来,看来问也白问。于是,我就甩开膀子自己干了……

我纯粹成了一只网虫,痴迷在互联网里,能找得到的基督教网站,我钻进去,无论是名震中外的大牧师,还是默默无闻的小卒,只要是有关律法的帖子,都是我的美味大餐,如饥似渴地吸取着,“山重水复疑无路”, 盼望着“柳暗花明又一村”。

几个月下来,我不但没有丁点的教益,反而更糊涂了,傻了一样。

守律法与不守律法,成了两支势均力敌的集团军,都不乏名声大振的名牧大师,甚至如雷惯耳的公知人物,都引经据典,言之凿凿,辩之铮铮,公讲公有理,婆讲婆有理。我呢,恭读守律法的雄文,觉得守律法理所当然,义不容辞;拜阅不守律法的华章,又认为不守律法也顺理成章,水到渠成。我就象一只钟摆,不停地左右摆动。当我在晕乎乎的状态中清醒过来,知道这是两个悖论,不可能同为真时,我就处于迷茫之中,一场求索下来,已经疲惫不堪了,以后“法律“字眼一进入眼帘,我就神经反射一样惶惑不安。

于是,我只有采取选择性失聪与失明,象鸵鸟一样,凡是看到有关守不守法律的问题就伸头埋进沙堆里,不关心、不思考、不讨论。反正自己不存心犯罪,更不犯大罪,自己意识或没意识到的过犯常常求主赦免,一不要亏欠主二不要亏欠人,问心无愧也差不多了,何必拿守不守律法的事儿烦自己呢?

不知过了多久,守法律的事,随着时间的流逝,在我心目中变淡了……

渐渐的,一个景象,不经意之间,就撞进我的眼帘,印在我的脑海里,再也抹不去,常常象电影一样,演绎着一幕幕温馨而生动的情调,叫人感慨万千。

那是一对老年夫妇,都是年近八旬的样子,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,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。两人都戴着眼镜,穿戴也相仿,热天都穿着长裤灰白衬衫,冷天呢,老爷爷穿中山装,老太太穿普通的女式制服,都是深灰色,看上去十分地整齐、清洁。

常常的,暮色苍茫,华灯初上,街头的人行道,路树斑驳陆离的影子下,这对老年夫妇出现了,两人缓缓地迈开步子,舒舒坦坦的走着,悠哉游哉……

本来,一对司空见惯的老年夫妻,一道普普通通的街头风景线,也没怎么让人注目和倾心,可我却在他们身上,看到了两样稀世珍宝,一是牵手,一是安泰,实实在在地叫我慷慨万千。

他们肩并肩,挨着的两手自然地垂下来,丈夫握住妻子的手掌,紧紧的,象抓到什么宝贝一样,恐怕一闪失,就会成为千古遗恨似的,一直没有松开,他们走进我的眼帘到现在,一年多了,都是这般手牵手的动人情景。

我已经走过大半辈子了,耳濡目染中,恩爱夫妻凤毛麟角,夫妻恩爱到上街常牵手的,似乎还没有见过,最常见的,就是大人牵着小孩的手,那是一种单向的爱,也是一种呵护。也有青年伴侣或是青年夫妇牵手的,不过是那样的随意与轻浮,不象这两位老人这样的慎重和执著,如胶如漆。

我在基督里重生7个年头了,主耶稣没有亏待过我,一直赐给我喜乐与平安。我的生命发生质的改变,跃升到一个新的高度,再回头观测芸芸众生,也就是我过去的生活写照,惊讶地发现,原来不信耶稣真的不平安,那份愁苦直截截的反映在面部表情上了。

曾几何时,我待在街头的路树下,看着熙来攘往的行人,他们无论是男女,还是老少,也无论是行色匆匆,还是步履舒缓,脸色都是涩涩的,眉头紧锁,嘴唇紧抿,目光凝重,心事沉沉的样子,似有永远不能解开的死结,缠缚在心。这个死结是什么呢?信耶稣之后我才知道,是罪,有罪就得死,也就是下地狱,人生的愁烦,看是林林总总,其实根源只有一个,那就是死,一切的忧闷都是从死而来的。我因为愿意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,就不再死,解开了人生这个最大的死结,我才活得轻松愉快的。

然而,这位老夫妇不会是我们信主耶稣这一伙吧?在我们这个巴掌大的地方,又是福音的荒凉之地,基督徒成为稀有的族类,来来回回聚会,都是那几张熟悉的面孔,如此特别注目的老夫妻,不可能不给人留下印象的。可是……你看他们那喜乐与满足的样子,又叫人百思不得其解?

老大爷170cm这样的个头,体型适中,平头发型,几乎全白了,国字脸面,五官端正,颧骨凸出,嘴唇微抿。一撇浓厚雪白的蚕眉下,两只不大的眼睛里,流泻出两道混浊的光波,看不出那窗户透出什么样的心灵光景,可是整体看上去,眼睛周边荡漾开去的纵横交错的皱纹,却将这张脸雕绘成一幅微笑和蔼的图景,大概吧,老人一生都是在微笑中度过的,无情的岁月,才屈从了,不得不将喜乐注册为他的商标。老太太矮丈夫一个头,稍胖,留着齐耳短发,圆脸,慈眉善目的。两相可谓是珠联璧合、相得益彰,十分和谐地构筑一个欢喜快乐的行为艺术,他们俩走到街头,似乎不是散心绪松筋骨,而是热情洋溢向世人展出这件艺术珍品的。

那么他们那份喜乐与满足从何而来?

哦,那相依相偎、相濡以沫的情景流露出来了,他们的喜乐与满足从爱而来。这时候,苏芮的歌《牵手》,就在我心里呤唱着:

因为爱著你的爱
因为梦著你的梦
所以悲伤著你的悲伤
幸福著你的幸福
因为路过你的路
因为苦过你的苦
所以快乐著你的快乐
追逐着你的追逐
因为誓言不敢听
因为承诺不敢信
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
去说服明天的命运
没有风雨躲得过
没有坎坷不必走
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
不去想该不该回头……

我忽发奇想,假若有一个国家,我称之为“律法国”,立国的宗旨是,依靠行律法,人皆活雷锋,事均为美善,成为我们这个星球的道德楷模。法律渗透到人事物的每个神经末梢,国人衣食住行和吃喝拉撒睡,无不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,违法必究。该国法律繁多,单说《夫妻关糸法》,就有一千多条,规定夫妻早起到晚睡一天生活的义务与权利,条理清楚,赏罚分明。

那么,放这一对心心相印的老两口到“律法国”,他们又如何生活呢?

清晨,妻子从甜蜜的睡梦中醒来,睁开惺忪的眼睛,看到身边甜睡的丈夫,脑子里立即响起《夫妻关糸法》第10条三款关于老年夫妻早起的规定:“夫妻任何一方早起时,必须慎行谨为,悄然下床,以防弄醒另一方。”以前没有律法,他们都这样做的,不但这样做,还有更多丰富的内容,比如冷天看见睡着的爱人胳膊腿脚挣出被褥之外,就帮着掖一掖,实在没有什么可帮了,也欣赏对方那婴孩一样的睡态,感受到因着爱大家连睡着也是心满意足心旷神怡的样子,有时忍不住轻轻地吻一下对方或是学着年轻人的样式,萧洒地打一个飞吻过去……双方都起床了,做早餐、抹桌椅、拖地板……都是因着爱对方,也是为对方做的,讨对方的欢心,为对方而活,使出浑身解数,作得尽心尽力,尽善尽美,整个人儿,都沉湎在爱的甜蜜里……

可是现在呢,老夫妻象一对机器人,被人启动了内里的法律程序,就不停地运转起来,一丝不苟地依法办事,结果都是一样的,双方尽责尽力,克勤克俭,家里家外,整治得井井有条,精精当当。

可是……爱没有了!

爱呢,哦,爱淹死在律法里了,在以爱情为基础的夫妻中,爱应该是夫妻生活的全部,也是维持关糸的唯一因素,不谈权利,也不谈义务,也就不要划分谁该做什么,谁不该做什么,一切都是爱,有了爱,就有一切,也就能做一切,甚至为对方而舍命;失了爱,就失去一切。多一点律法,就少一份爱,多一点爱,就少一份冷漠,因为,爱,我愿意;律法,我只能遵守。如果夫妻只剩律法来维持,那就行同陌路了,那还是夫妻吗?

基督徒与耶稣基督的婚姻,何偿不是这样呢?比如说,玻雷卡,士每拿教会的监督,被拿住了,因为他已经是八十六岁的老人,所以他们不忍心把他处死。对他特别宽待,只要他肯说一声“我不认识拿撒勒人耶稣”就可以释放他。但是他回答说:“我不能说我不认识他,我已经服事了他八十六年。在这八十六年中,他从来没有亏待我,我怎么可以爱惜我这个身体而说不认识他呢?于是他们把他抬到火里去烧。当他下半身已经烧枯了的时候,他还能说话,他说:“感谢神!我今天有机会能够被人烧在这里,用我的性命来为耶稣做见证。”

我们有这许多的见证人,如同云彩围着我们,他们只需表态一下,不跟耶稣了,就可以脱去铐镣,走出囚牢,获得自由了,他们说“不”,以至于“被石头打死,被锯锯死,受试探,被刀杀,披着绵羊、山羊的皮各处奔跑,受穷乏、患难、苦害……”这,难道是行律法行出来吗?难道爱还不够吗?
 
哦,人类第一条法律产生了,“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,神曾说,你们不可吃,也不可摸,免得你们死。”我们不是呼唤法律的公正吗?依法办事,却是挪亚时代灭绝的大洪水;从亚伯兰出吾珥,神的选民就开始走上法治的道路,走了两千多年,结果却是以神独生子死在十字架上划了句号,又以耶稣基督的死为起点,人类都有可能以“新妇”的身份成为新造的人,构筑与基督未来的爱巢,如此丰盛的婚筵,岂是冰凉的法律成就吗?

感谢主,当我在爱与律法中彷徨之时,神通过这一对恩爱老夫妻,亲切地对我说:“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,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。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,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,我就成了鸣的锣,响的钹一般。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,也明白各样的奥秘,各样的知识。而且有全备的信,叫我能够移山,却没有爱,我就算不得什么。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,又舍己身叫人焚烧,却没有爱,仍然与我无益。”

主耶稣,我爱你,我愿意爱你,因着爱,我愿意打那美好的仗,跑那当跑的路,守那我所信的道,直到见你的面。 
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